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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关联方披露概述
关联方关系及其生意的披露,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相识企业真实的财务状态和谋划效果。《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逐一关联方披露》(以下简称关联方披露准则),规范了关联方关系及其生意的披露。关联方一样平常是指有关联的各方,关联方关系是指有关联的各方之间保存的内在联系。关联方披露准则划定:一方控制、配合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配合控制或重大影响的,组成关联方。因此,关联方关系往往保存于控制或被控制、配合控制或被配合控制、施加重大影响或被施加重大影响的各方之间。关联方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关联方涉及两方或多方。关联方关系是有关联的双方或多方之间的相互关系。关联方关系必需保存于两方或多方之间,任何单独的个体不可组成关联方关系。例如,一个企业不可组成关联方关系。
二是关联方以各方之间的影响为条件。这种影响包括控制或被控制、配合控制或被配合控制、施加重大影响或被施加重大影响的各方之间。即,建设控制、配合控制和施加重大影响是关联方保存的主要特征。
关联方披露准则所指的“控制”、“配合控制”和“重大影响”,与《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恒久股权投资》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等准则的划定相同。关于组成控制“配合控制”和“重大影响”的种种情形,拜见本解说第三章“恒久股权投资”、第三十四章“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本章着重解说了关联方关系的判断标准、关联方生意的类型、信息披露应包括的内容等问题。
第二节 关联方关系的认定
一、关联方关系的认定
关联方关系的保存是以控制、配合控制或重大影响为条件条件的。在判断是否保存关联方关系时,应当遵守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关联方披露准则第三条是判断关联方关系是否保存的基本标准,界定了组成企业关联方关系的有关方面。凭证关联方披露准则的划定,关联方关系保存于:
(一)该企业的母公司,不但包括直接或间接地控制该企业的其他企业,也包括能够对该企业实验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单位等。
1.某一个企业直接控制一个或多个企业。例如,母公司控制一个或若干个子公司,则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即为关联方关系。
2.某一个企业通过一个或若干其中心企业间接控制一个或多个企业。例如,母公司通过其子公司,间接控制子公司的子公司,批注母公司与其子公司的子公司保存关联方关系。
3.一个企业直接地和通过一个或若干中心企业间接地控制一个或多个企业。例如,母公司对某一企业的投资虽然没有抵达控股的水平,但由于其子公司也拥有该企业的股份或权益,若是母公司与其子公司对该企业的投资之和抵达拥有该企业一半以上表决权资源的控制权,则母公司直接和间接地控制该企业,批注母公司与该企业之间保存关联方关系。
(二)该企业的子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地被该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也包括直接或间接地被该企业控制的企业、单位、基金等特殊目的实体。
(三)与该企业受统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由于两个或多个企业有相同的母公司,对它们都具有控制能力,即两个或多个企业若是有相同的母公司,它们的财务和谋划政策都由相同的母公司决议,各个被投资企业之间由于受相同母公司的控制,可能为自身利益而举行的生意受到某种限制。因此,关联方披露准则划定与该企业受同母公司控制的两个或多个企业之间组成关联方关系。
(四)对该企业实验配合控制的投资方。这里的配合控制包括直接的配合控制和间接的配合控制。需要强调的是,对企业实验直接或间接配合控制的投资方与该企业之间是关联方关系,但这些投资方之间并不可仅仅由于配合控制了统一家企业而视为保存关联方关系。例如,A、B、C三个企业配合控制D企业,从而A和D、B和D以及C和D成为关联方关系。若是不保存其他关联方关系,A和B、A和C以及B和C之间不组成关联方关系。
(五)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这里的重大影响包括直接的重大影响和间接的重大影响。对企业实验重大影响的投资方与该企业之间是关联方关系,但这些投资方之间并不可仅仅由于对统一家企业具有重大影响而视为保存关联方关系。例如,A企业和C企业均能够对B企业施加重大影响,若是A和C不保存其他关联方关系,则A和C不组成关联方关系。
(六)该企业的合营企业。合营企业,指凭证条约划定谋划运动由投资双方或若干方配合控制的企业。合营企业的主要特点在于投资各方均不可对被投资企业的财务和谋划政策单独作出决议,必需由投资各方配相助出决议。因此,合营企业是以配合控制为条件的,两方或多方配合控制某一企业时,该企业则为投资者的合营企业。例如,A、B、C、D企业各占F企业表决权资源的25%,凭证条约划定,投资各方凭证出资比例控制F企业,由于出资比例相同,F企业由A、B、C、D企业配合控制,在这种情形下,A和F、B和F、C和F以及D和F之间组成关联方关系。
(七)该企业的联营企业。联营企业,指投资方对其具有重大影响,但不是投资者的子公司或合营企业的企业。联营企业和重大影响是相联系的,若是投资者能对被投资企业施加重大影响,则该被投资企业视为投资者的联营企业。
(八)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小我私家及与其关系亲近的家庭成员。主要投资者小我私家,是指能够控制、配合控制一个企业或者对一个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小我私家投资者。
1.某一企业与其主要投资者小我私家之间的关系。例如,张某是A企业的主要投资者,则A企业与张某组成关联方关系。
2.某一企业与其主要投资者小我私家关系亲近的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例如,A企业的主要投资者张某的儿子与A企业组成关联方关系。
(九)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要害治理职员及与其关系亲近的家庭成员。要害治理职员,是指有权力并认真妄想、指挥和控制企业运动的职员。通常情形下,企业要害治理职员认真治理企业的一样平常谋划运动,并且认真制订谋划妄想、战略目的、指挥调理生产谋划运动等,主要包括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总司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主管各项事务的副总司理以及行使类似职能的职员等。
1.某一企业与其要害治理职员之间的关系。例如,A企业的总司理与A企业组成关联方关系。
2.某一企业与其要害治理职员关系亲近的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例如,A企业的总司理张三的儿子与A企业组成关联方关系。
(十)该企业主要投资者小我私家、要害治理职员或与其关系亲近的家庭成员控制、配合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与主要投资者小我私家或要害治理职员关系亲近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处置惩罚与企业的生意时可能影响该小我私家或受该小我私家影响的家庭成员,例如怙恃、配偶、兄弟、姐妹和子女等。判断与主要投资者小我私家或要害治理职员关系亲近的家庭成员是否为一个企业的关联方,应当视他们在处置惩罚与企业生意时的相互影响水平而定。关于这类关联方,应当凭证主要投资者小我私家、要害治理职员或与其关系亲近的家庭成员对两家企业的现实影响力详细剖析判断。
1.某一企业与受该企业主要投资者小我私家控制、配合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关系。例如,A企业的主要投资者H拥有甲企业60%的表决权资源,则A和甲保存关联方关系。
2.某一企业与受该企业主要投资者小我私家关系亲近的家庭成员控制、配合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关系。例如,A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乙的妻子拥有C企业60%的表决权资源,则A和乙保存关联方关系。
3.某一企业与受该企业要害治理职员控制、配合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关系。例如,A企业的要害治理职员D控制了丙企业,则A和丙保存关联方关系。
4.某一企业与受该企业要害治理职员关系亲近的家庭成员控制、配合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关系。例如,A企业的财务总监Y的妻子是丁企业的董事长,则A和丁保存关联方关系。
企业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也组成企业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关系界定的破例情形
如上所述,控制、配合控制和重大影响是判断关联方关系的基本标准,因此,不切合标准的应当扫除在外。详细而言,仅与企业保存下列关系的各方,不组成企业的关联方:
(一)与该企业爆发一样平常往来的资金提供者、公用事业部分、政府部分和机构,以及与该企业爆发大宗生意而保存经济依存关系的单个客户、供应商、特许商、经销商和署理商之间,不组成关联方关系。由于,企业在一样平常谋划运动中,往往与资金提供者,公用事业部分,与企业爆发大宗生意的供应商、署理商、购置者等往来较量亲近,与国有企业与政府部分和机构也有较多的联系,可是若是上述响应各方之间不保存控制和被控制、配合控制和被配合控制、施加重大影响和被施加重大影响,则不组成关联方关系。
(二)与该企业配合控制合营企业的合营者之间,通常不组成关联方关系。由于,若是两个企业凭证条约分享一个合营企业的控制权,某个企业片面无法做出合营企业的谋划和财务的决议,而合营企业是一个自力的法人,合营方各自对合营企业有重大影响,但各合营者无法影响其他合营者。在没有其他关联关系的情形下,仅由于某一合营企业的配合合营者,不可认定各合营者之间是关联方。
(三)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保存控制、配合控制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不组成关联方关系。由于,在我国,国家控制的企业如国有企业差别于关联方披露准则所讲的保存控制、配合控制、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国有企业都是自力法人和市场主体,实验自主谋划、自尊盈亏,相互之间不保存关联方披露准则所指的控制、配合控制或重大影响关系,不切合关联方关系。别的,若是将仅受国家控制,但不保存控制、配合控制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都视为关联方,这些企业之间的生意都作为关联生意来处置惩罚,在实务中无法操作;并且会扭曲关联方及其生意的实质,掩饰真正的关联方及其生意。以是,若是将同受国家控制的企业之间视为关联方,在不保存控制、配合控制和重大影响时,则所有的国有企业由于其拥有配合的所有者而都成为关联方,这就扩大了关联方的规模,混淆了关联方及其生意的实质特征。
第三节 关联方生意
一、关联方生意简直认
关联方生意,是指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劳务或义务的行为,而岂论是否收取价款。这一界说的要点有:
(一)凭证关联方界说,组成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之间、企业与小我私家之间的生意,即通常是在关联方关系已经保存的情形下,关联各方之间的生意。
(二)资源或义务的转移是关联方生意的主要特征,一样平常情形下,在资源或义务转移的同时,危害和酬金也响应地转移。
(三)关联方之间资源或义务的转移价钱,是相识关联方生意的主要方面。
二、关联方生意的类型
关联方披露准则例举了关联方生意的类型判断是否属于关联方生意,应以生意是否爆发为依据,而不是以是否收取价款为条件。关联方的生意类型主要有:
(一)购置或销售商品。购置或销售商品是关联方生意较常见的生意事项,例如,企业集团成员之间相互购置或销售商品,从而形成了关联方生意。
(二)购置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例如,母公司出售给其子公司装备或修建物等。
(三)提供或接受劳务。例如,A企业是B企业的联营企业,A企业专门从事装备维修效劳,B企业的所有装备均由A企业认真维修,B企业每年支付装备维修用度300万元。
(四)担保。担保包括在借贷、生意、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运动中,为了包管其债权实现而实验的担保等。当保存关联方关系时,一方往往为另一方提供为取得乞贷、生意等经济运动中所需要的担保。
(五)提供资金(贷款或股权投资)。例如,企业从其关联方取得资金,或权益性资金在关联方之间的增减变换等。
(六)租赁。租赁通常包括谋划租赁和融资租赁等,关联方之间的租赁条约也是主要的生意事项。
(七)署理。署理主要是依据条约条款,一方可为另一方署理某些事务,如署理销售货物,或署理签署条约等。
(八)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在保存关联方关系时,有时某一企业所研究与开发的项目会由于一方的要求而放弃或转移给其他企业。例如,B公司是A公司的子公司,A公司要求B公司阻止对某一新产品的研究和试制,并将B公司研究的现有用果转给A公司最近购置的、研究与开发能力凌驾E公司的C公司继续研制,从而形成关联方生意。
(九)允许协议。当保存关联方关系时,关联方之间可能告竣某项协议,允许一方使用另一方商标等,从而形成了关联方之间的生意。
(十)代表企业或由企业代表另一方举行债务结算。
(十一)要害治理职员薪酬。企业支付给要害治理职员的酬金,也是一项主要的关联方生意。
第四节 关联方的披露
关联方披露准则要求,企业财务报表中应披露所有关联方关系及其生意的相关信息,详细内容包括:
一、企业无论是否爆发关联方生意,均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该企业之间保存控制关系的母公司和子公司有关的信息。
关联方关系保存于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应当披露披露母公司和所有子公司的名称,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营业性子、注册地、注册资源(或实收资源、股本)及其转变,以及母公司关于该企业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在披露母公司名称时,母公司不是该企业最终控制方的,还应当披露企业集团内对该企业享有最终控制权的企业(或主体)的名称。母公司和最终控制方均差池外提供财务报表的,还应当披露母公司之上与其最相近的对外提供财务报表的母公司名称。
二、企业与关联方爆发关联方生意的,应当在附注中披露该关联方关系的性子、生意类型及生意要素。
关联方关系的性子,是指关联方与该企业的关系,即关联方是该企业的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等;生意类型通常包括购置或销售商品、购置或销售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提供或接受劳务、担保、提供资金(贷款或股权投资)、租赁、署理、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允许协议、代表企业或由企业代表另一方举行债务结算等;生意要素至少应当包括:生意的金额;未结算项目的金额、条款和条件,以及有关提供或取得担保的信息;未结算应收项目坏账准备金额;定价政策。关联方生意的金额应当披露两年期的较量数据。
关联方生意的披露应遵照主要性原则。对企业财务状态和谋划效果有影响的关联方生意,应当划分关联方以及生意类型披露;不具有主要性的,类型相似的非重大生意可合并披露,但以不影响财务报表阅读者准确明确企业财务状态、谋划效果为条件。判断关联方生意是否主要,不应以生意金额的巨细作为判断标准,而应当以生意对企业财务状态和谋划效果的影响水平来确定。
三、对外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关于已经包括在合并规模内各企业之间的生意不予披露。
合并财务报表是将集团作为一个整体来反应与其有关的财务信息,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企业集团作为一个整体看待,企业集团内的生意已不属于生意,并且已经在体例合并财务报表时予以抵销。因此,关联方披露准则划定对外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关于已经包括在合并规模内并已抵销的各企业之间的生意不予披露。
第五节 新旧较量与衔接
关联方披露准则是在对1997年宣布实验的《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生意的披露》(以下简称原准则)举行修订完善的基础上完成的,新准则与原准则相比,主要转变如下:
一、新旧较量
(一)作废了有关个体财务报表中关联方关系及其生意信息披露的宽免
原准则,不要求在与合并财务报表一同提供的母公司财务报表中披露关联方生意。新准则划定,企业个体财务报表中应当披露所有关联方关系及其生意的相关信息。
(二)拓宽了关联方的外延
原准则划定,直接地对企业实验配合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企业要害治理职员或与其关系亲近的家庭成员属于关联方。新准则划定,间接地对企业实验配合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母公司的要害治理职员或与其关系亲近的家庭成员,主要投资者小我私家、要害治理职员或与其关系亲近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地控制、配合控制、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也属于关联方。
(三)增添了相关信息的披露要求
原准则没有对有关最终控制方名称、母公司之上与其最相近的对外提供财务报表的母公司名称、未结算项目的条款条件以及坏账准备等相关信息举行披露的划定。新准则增添了对这些信息举行披露的要求。
二、新旧衔接
首次执行日之后,企业应当凭证关联方披露准则的划定作相关披露。